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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分區航圖 (資料來源: SkyVector)
查看 NOTAM (現行航行通告) (資料來源: 聯邦航空局)
查看 TAF (終端機場天氣預報) (資料來源: 香港天文台)
查看機場通訊系統 (ATS) 訊號 (資料來源: 香港 AIP)
OCS 網上協調系統
在預定日期至少三十天前為抵港/離港航班獲得臨時跑道時段
請點擊以了解更多
(香港商用航空中心)
於獲得臨時跑道時段後 24 小時內向香港商用航空中心遞交地勤服務申請
請電郵至[email protected]與我們聯繫
(商務航空停泊管理系統)
於獲得臨時跑道時段後 24 小時內遞交香港國際機場停機位申請
請點擊以下超連結以了解更多: 商務航空停泊管理系統官方網頁 商務航空停泊管理系統申請程序及開立戶口
(OCS網上協調系統)
臨時批准之時段給予確認
(電子檔案系統)
必須於航班抵港/離港日期至少三個工作天前遞交不定期航班之運作申請
抵達香港特別行政區監控點的旅客必須向海關申報 禁運/受管制物品 以及應課稅物品的數目 (如酒精、熟煙、香煙及雪茄),不管攜帶量是否超過免稅優惠之限額。
所有機組人員與旅客必須持有有效旅遊證件及簽證/入境許可證方可入境。入境簽證不會在抵港後簽發。
所有來自寨卡病毒感染地區 (即上一個出發地為世衛類別一 / 類別二地區) ) 之航機抵港後必須接受滅蟲處理 (行政指引 及 技術指引) 並向港口衞生處 (PHO) 申報,港口衞生處可能在航班抵達前與航班營運商/代理透過電郵聯絡;所有航班營運商/代理必須在需要時向港口衞生處提供相關航班與滅蟲程序資料。